







(發票登錄時間至2025/08/08 23:59止)
芭樂香檸綠茶600mL
熱帶水果紅茶600mL
蘋果紅茶600mL
【活動內容】
【瓶瓶拿虛寶】活動期間內購買貼有《逆水寒》貼紙合作品項的茶飲,即可獲得一組遊戲序號!(數量有限,售完為止)。 序號兌換期限:2025/12/31。本次合作序號,本次合作虛寶序號每個角色最多可使用 30 組,每組序號限兌換一次。每成功兌換 10 次,即可獲得一次「超吉」保底獎勵,最多可獲得 3 次超吉獎勵。超吉獎勵中的【茉逆之交】限時稱號,其使用時間可累加計算,最多可累積至 3 個月(90 天)
檔位 | 物品 | 最大次數 |
---|---|---|
超吉 | 綁玉*300+【茉逆之交】限定稱號(限時1個月) | 3 |
大吉 | 綁玉*200+玉華染*1 | 2 |
中吉 | 綁玉*100+螺黛染*1 | 5 |
小吉 | 交子*10,000+紙鶴*1 | 20 |
【加碼抽奢華大獎】
Gogoro Delight(不挑色),共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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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rPods 4,共2名 |
Logitech G G522 LIGHTSPEED三模無線遊戲耳機(白色),共2名 |
逆水寒宿命帆布袋,共5名 |
逆水寒Q版角色透扇,共5名 |
【活動品項】
【光泉 茉莉茶園】系列活動限定包裝-芭樂香檸綠茶600mL、熱帶水果紅茶600mL、蘋果紅茶600mL
【活動時間】
購買發票憑證須為2025/07/02 ~ 2025/08/06間所開立的發票。
登錄發票開放時間至2025/08/08 23:59止,其最終結束時間依光泉系統時間為準。
【中奬公告】
於2025/08/13公告中獎名單。如遇法定休假日,其抽獎與公告時間,將順延至下個工作日。
請自行至該活動網站查詢中獎名單,主辦單位不會以簡訊、LINE、郵寄紙本、E-mail或電話等形式通知中獎者。
【中奬回函】
請中獎者於活動網站,自行下載並列印中獎通知函。
於2025/08/19前(郵戳為憑),連同【中獎通知函】、【兌獎憑證】及指定資訊且以掛號方式,寄回 114 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513巷26號6樓「《逆水寒》X茉莉茶園」活動小組 收。
【獎品寄送】
於2025/09/30前,掛號方式寄出所有獎項(若有異動將另行通知)。
【虛寶瓶瓶送兌換注意事項】
01. 活動期間,購買「光泉 茉莉茶園」合作活動指定品項,產品瓶身貼有《逆水寒》活動貼紙。撕開貼紙並登錄序號,必定獲得《逆水寒》超值虛寶。(若序號貼紙遺失或毀損,恕不補發)。
02. 序號兌換期限:即日起~2025/12/31 23:59止。(若序號貼紙遺失或毀損,恕不補發)
03. 每組序號僅限一個帳號兌換一次,無法重複使用。
04. 本次合作序號,單個角色累計兌換次數上限為30次。 各獎項兌換上限請以說明為主。
05. 虛寶兌換流程:【進入遊戲】>【遊戲設定】>【系統】>【兌換獎勵】。
06. 活動獎勵不得要求兌換、折抵或轉換其他產品。
07. 本活動商品限量供應售完為止,商品以合作通路門市實際販售數量為準。
【登錄發票抽注意事項】
01. 有效發票係指:開立日期須為指定活動期間所開立的發票,且必須購買該活動指定光泉產品之「紙本發票」或「載具發票/雲端發票」,並可清楚辨識「發票號碼」及「購買品項」。
02. 參加登錄發票光泉抽獎活動,每人不限持有發票張數,但一張發票僅有一次登錄機會。主辦單位在核對發票時,將連同英文字母在內(共10碼)進行核對,任一碼不符合將無法領獎。非活動期間購買的「發票號碼」及「購買品項」不符合此活動規定者,恕無法參加此光泉抽獎活動。
03. 請保留【發票憑證】(需載有「發票號碼」及「購買品項」),以供中獎時兌獎檢核,「載具發票/雲端發票」及一般店家無明細之發票,兌獎時請見下方【發票憑證】說明,提供兌獎憑證。如為連續發票,需以印有活動品項之該張發票號碼為準,無品項名稱之連續發票將視為無效。發票經檢核不符合活動規定或經變造偽造者,將取消中獎資格,抽出之獎項將不遞補。
【發票憑證】說明
01.
發票可分成三大類
(1)傳統發票/電子發票證明聯:記得要保留發票紙本正本,領獎必須要有發票正本才能領獎!
(2)「載具發票/雲端發票」:使用非手機條碼之載具(如:icash、會員卡等)消費並索取無實體電子發票 (無列印紙本發票)者,可上【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列印『發票號碼+購物明細』!
(3)一般店家發票:若發票上沒有「購買品項」明細,請於列印出之發票憑證寫上「購買品項」明細並且請店家蓋店章以玆證明,才能領獎!
02.
「載具發票/雲端發票」意指「存載具、不印出」的雲端電子發票,根據消費時不同的儲存方式,有以下幾個查詢方法:
(1)使用手機條碼載具:如果您使用手機條碼載具消費,可上【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或便利商店多媒體服務機查詢發票資訊。
(2)已歸戶的載具使用者:可上【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查詢。
(3)使用悠遊卡或icash卡載具:使用悠遊卡或 icash 卡載具的朋友,您可前往便利商店多媒體服務機(例如 ibon、 Famiport、Life-ET 機)或者可上【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查詢。
(4)使用會員卡載具:若您的載具是會員卡,根據各店家作法不同,您也可以前往店家網站進行查詢。
例如:全聯福利卡電子發票會員可至全聯官網「電子發票平台」查詢消費紀錄。詳細操作說明,可撥打全聯客服:0800-010-178。
03. 【發票憑證】為中獎兌換之重要依據,若不慎「遺失」視同放棄中獎權益,恕無法領獎,且不得向主辦單位要求任何補償。『電子發票』者,需向原購買平台申請購物明細證明。兌獎時必須提供可清楚辨識「發票號碼」及「購買品項」,將發票明細正本紙本或其列印為紙本寄送提供於主辦單位,以茲檢核。
【兌獎相關注意事項】
01. 請參加者務必自行至活動平台查詢中獎名單,如逾期未提供中獎相關資料或相關資料經查驗不符資格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中獎資格,不得異議。
02.
依照代理商所在地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 1,000 元,將依該稅法規定於年度開立扣繳憑單予活動得獎人,故得獎人須檢附提供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並依規定填寫繳交相關文件。若中獎金額或獎項所得總額超過新台幣20,001元以上,依法須繳10%稅額。若得獎人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與提供領獎資料,即視同無條件放棄得獎資格及一切相關權益。因應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4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得獎者需於隔年5月底前完成申報。
領取獎項須配合提供身分證正反面圖檔影本、得獎確認單或帳戶影本之資料,領獎資料務必備妥齊全;如得獎人未滿 18 歲,領獎時須由法定代理人另行於領獎同意書中法定代理人欄位簽名及檢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圖檔、檢附戶口名簿圖檔,方可辦理獎項領取,如逾期未收到得獎人完整兌獎文件之資料,即視同得獎人無條件放棄得獎資格及一切相關權益。得獎人(或代為領獎之法定代理人)須自行負擔因兌獎所產生之稅金及後續衍生之所有費用。
(1)0~1000元,不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不列入個人所得申報。
(2)1001元~20009元,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將列入個人所得申報。
(3)20010元以上,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繳10%中獎稅額,將列入個人所得申報。
(4)外籍中獎人士不分金額依法須繳交20%機會中獎稅及居留證影本。
(5)如中獎人不願提供身分證影本或不願給付得獎商品稅額,視為得獎者自動放棄領獎資格。
03. 兌獎憑證須經主辦單位檢核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準;若中獎憑證與系統所登錄不符,或任何不完整、損毀、偽造、經改動的、複製或超過兌換期限的中獎發票均視為無效,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相關中獎者之兌獎資格。審核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04. 活動網站之贈品圖片為示意圖,僅供參考,贈品則以實品為主,恕不指定顏色及款式、轉讓或要求折換現金或其它商品。
05. 獎品寄送地區僅限為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恕不郵寄獎項至海外地區。
06. 獎項寄送地址以中獎人回函之個人資料(姓名、聯絡電話、聯絡地址)為準,因回函資料不齊全,以致無法寄送獎項,視為自動放棄。敬請保留所有掛號收據以供日後查詢或核對。主辦單位不負責變更中獎者聯絡地址或中獎者姓名之責任,以避免產生以人頭戶冒領獎項之情況。
07. 逾期寄回【中獎通知函】、【兌獎憑證】、不願意提供【身分證正反面照片】、不願意依法【繳交稅金】者,皆視同放棄兌獎資格,中獎者不得有異議。
08.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及獎品等細節之權利。領獎後獎品之使用與維護,主辦單位概不負責。贈品運送過程中,因非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造成損壞、延遲、錯遞或遺失,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其他注意事項】
01. 參加者瞭解並同意本活動需要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其個人資料(姓名、電話、Email等資訊),以作為確認得獎者身分使用。
02. 如因電腦、網路、電話等任何技術性或不可歸咎責於主辦單位的因素,導致參加者提供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誹謗等無法辦識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主張異議或求償。
03. 參加者每次利用手機上網參加本活動,其手機網絡供應商收取之上網數據費用,將由參加者自行繳付。收費詳情可向其手機網絡供應商查詢,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04. 主辦單位有權檢視中獎者兌獎情形,若涉及蓄意操作之不正當行為,如影印、毀損、塗改或偽造中獎憑證、輸入假發票號碼、侵入抽獎系統、大量灌票、輸入人頭帳戶抽獎等,足以影響活動抽獎公正性之中獎者,均視為無效中獎,主辦單位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05. 如本活動參加者不及贈品數量,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獎品數量內容之權利,不遞補缺額;如原定獎項因不可抗拒之因素無法提供,將由主辦單位另以同等值之贈品取代之。如有任何變更內容或詳細注意事項將公佈於活動官網,恕不另行通知。
06. 本活動參加資格與獎項提供對象僅限居住在台澎金馬地區之居民,本活動主辦單位及相關協辦、合作單位員工無參加本活動之權利。
07. 參加者同意遵守本活動之注意事項與各項條款及細則,其他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公告執行。
08. 光泉保留所有活動規定解釋之權利,登錄者於登錄本活動時,即同意接受所有活動之規定。